注意啦!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后由 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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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步规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方便广大市民朋友缴费,自2026年起达州市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代征(以下简称达州水务集团)。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委托代征范围及对象
委托代征范围为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朝阳街道、凤西街道、凤北街道、莲花湖湿地公园,达川区三里坪街道、翠屏街道、杨柳街道,由达州水务集团城市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城区居民。
二、收费标准
4元/月/户。
三、免缴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保边缘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所在家庭免缴生活垃圾处理费。
请符合免缴条件但系统未自动减免的人员(家庭),持居民身份证及免缴有效证明材料前往达州水务集团营业网点申报免缴。
四、其他说明
如您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咨询达州市税务局,咨询电话0818-12366;达州市城管执法局,咨询电话0818-2255636。如您对缴费方式不清楚的,可以咨询达州水务集团,咨询电话0818-22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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