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达州市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一户多人口” 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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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减轻多人口家庭用水负担,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5〕456号),结合达州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方案。
一、用水量的确定
实行居民阶梯水价且家庭常住人口数4人以上的居民家庭,可申请每增加1人每户每月增加第一阶梯用水量3立方米、第二阶梯用水量4立方米。
二、享受居民生活用水“一户多人口”政策的认定条件
(一)一户家庭人口数量以在同一住址且共同居住生活的居民数量为准,认定依据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等。其中,居住证登记地址需与申请办理地址一致;居民户口簿登记地址与申请办理地址不一致的,可参考房产证明、租赁合同等其他佐证资料。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用户同期只能在达州市城镇范围内一个家庭住址申请办理。
三、办理程序
申请办理人持相关资料直接到营业网点申请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上述政策自申报成功的次月起执行,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居民用户到期前可办理“一户多人口”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即停止执行相关政策,停止执行后可重新申请办理。居民用户家庭人口数量变化后可办理“一户多人口”调整手续。
(二)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国省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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